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如果要使二者尽快合并,可以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只采取把医保和生育险基金进行简单合并的方式。通过将两项基金合并,就可以把二者打通,让合并后的基金不分彼此,可以用来统筹使用,支付有关医保和生育险的各种费用。
但是,如果希望这项制度的改革更加彻底,就需要修改上位法,即通过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中删除生育保险这一险种,将其功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中,并扩大医保基金的覆盖范围和支付渠道。
生育险覆盖面扩大
中国社保学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表示,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较好地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障就将成为医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保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障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同时,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办时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