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大型民营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她们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对痛经或者经期的女性有更多照顾,只是同事之间会照顾一些,“比如分配的工作量稍微小一些,或者帮忙带饭等。像病假这种,都需要医院开的病假证明,可是痛经这种怎么证明呢?”
她称,正常情况下,公司会允许员工因痛经而提出调休,而据她了解,目前企业方面尚未收到政府方面下达的相关文件,故未作出调整。
北京一家酒店业负责人表示,此类政策确实能够体现人文关怀,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还需要考虑用工成本,带薪休假对于企业压力过大,企业可能会出于经济考虑而不去雇佣女性职工,另一方面,企业也很难判断真实性,“如果是身体情况属实,企业肯定会准假,但医院开的证明如果是假的,企业怎么去判断这件事的真假呢?”
而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红此前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如果仅仅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保护,而不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成本的问题,导致保护成本转移到了用人单位身上,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用工成本越高,女性就越容易被用工单位拒绝。
社会学家李银河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该规定实施引起用人单位不愿意雇佣女工的情况,必须引起注意。
她说,相对于国企,不少私企忽视了对女职工的福利,推行此类政策,一方面首先需要要求私企遵守行政规定,此外还要有工会组织来帮助执行,一旦出现条例名存实亡的情况,那应该由工会出面来维权。
医生
暂无仪器鉴定疼痛程度
北京协和医院妇科主任医师谭先杰介绍,痛经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两种,前者主要出现在未婚女性身上,而病理性则较常出现在中年妇女身上。痛经的临床表现为全身发软、恶心,严重的会出现面色苍白和昏厥的症状。
对于此类疾病诊断,还是靠病人的主观表述为主,并没有客观的标准与界限。
谭先杰表示,很少有人专程来开痛经病假证明,通常都是来检查其他疾病后,痛经是其病症之一,才开出痛经病假证明,“一般给开3-7天的假”。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妇科主任医师陈艳称,女性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个人体质、病情都会影响其痛经的程度,“有些女性痛经一两个小时就好转,有些则会持续几天。”由于没有量化标准,且痛经的判断主要依靠病人主观自述,“靠她们自觉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