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生二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成为参保职工关注的问题,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员就市民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生二孩仍可享受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按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员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就可以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时,还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男职工这样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一次性的,除了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外,还包括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流产产假期间的津贴。甚至参保女职工退休后,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石家庄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本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也就是说,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报销;也可以是参保女职工配偶享受待遇,如计划生育费用报销等。
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的,用人单位及时凭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收据等,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生育保险可异地报销
常驻外地女职工生育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应到本人驻地选择一所有产科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职工配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当地乡镇及以上医院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
女职工因特殊原因需到非统筹区生育的,应凭单位申请和相关证件于生育前一个月通过用人单位向市医保中心填报《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女职工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就近就医,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单位申请和相关证件向市医保中心填报《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