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2)

生育保险2018-11-27王新老师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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