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盘锦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25李天扬老师

2018年盘锦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盘锦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2017年盘锦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890元,月平均工资为3824元。

2018-2019年盘锦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本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的300%(11472元),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的60%(2295元);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为缴费基数。即2018年度盘锦市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29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1472元。

2018-2019年盘锦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元,个人缴4元。

2018-2019年盘锦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盘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来确定,有两档,分别是60%档、100%档,对应的缴费基数为2295元/月、3824元/月 。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盘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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