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包头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2)

社保政策2018-07-24才子老师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67元,个人缴6.67元。

2018-2019年包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对应的缴费基数分别是3384.6元、3948.7元、4512.8元、5076.9元、5641元、8461.5元、11282元、14102.5元、16923元。分九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包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09元)确定。

生育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包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09元)确定。

2018-2019年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6.4%;

生育保险:0.4%

大病保险:100元/年

2018-2019年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5641*60%*20%*12=8123.04元/年

医疗保险:5809*6.4%*12=4461.36元/年

生育保险:5809*0.4%*12=278.88元/年

大病保险:100元/年

总计:8123.04+4461.36+278.88+100=12963.2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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