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具体执行范围、项目,标准按《益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医疗项目定额结算标准》支付。
第五条 节育手术费支出
(一)职工节育手术费用是指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以及由此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及医治并发症的第一次费用,按湘价费[2001]22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第二次以上实施上述手术以及由手术引起的疾病治疗费用,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按基本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按国家规定免费供应避孕药,避孕工具的费用由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生育保险统筹金不予支付。
(三)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用人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
(四)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应当由施行手术的单位承担治疗费,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职工因未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导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终止妊娠手术费用,由受术者承担,并不享受假期待遇。
第六条 生育保险其它待遇支出
(一)对违反《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年度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的职工育不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
(二)因犯罪,酗酒,吸毒,自己不慎,自伤,他伤,患病,责任事故等照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出差,异地,公派出境,出国人员且所在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所发生的生育津贴按本人单位参保的统筹地区标准支付。
第七条 生育保险费的支付标准和计算办法
(一)参保女职工在职期间计划内的生育,或经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纳入生育计划的过程中因故终止妊娠,其产假期间由所在单位(或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变更为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仅指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每天享受生育津贴的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商。底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暂不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节育手术费,可先由本人全额垫付,诊疗结束后,由本人所在单位专办人员持有关材料和凭证到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有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