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证件、档案管理。签订《协议》的“4050”人员,其《杭州市失业证》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收回,《援助证》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代管,档案由市就业服务机构代管。协议期满不续签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应返还其《援助证》,市就业服务机构将其档案退回至户籍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因被用人单位招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需提前领回《援助证》的,须先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解除《协议》,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返还其《援助证》,并做好有关档案交接工作。
三、社保补贴工作的管理
1、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应将本社区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就业情况、享受政策情况等记入管理台帐,实施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其就业动态和就业状况,积极提供有关就业服务。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享受社保补贴的,应及时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查实后,终止《协议》,并追回骗取的社保补贴。
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对签订《协议》的“4050”人员,应在杭州就业事务管理系统中将其就业状态改为“灵活就业”,在其《援助证》的“就业情况”栏内注明“灵活就业”及其期限,并建立基础台帐,严格管理。对社保补贴要认真审核把关,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3、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申请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计算机管理,建立台帐,按规定严格审核申请资料,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政策规定骗取社保补贴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一:
《杭州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援助证号
人员类别口低保口双失业口单亲家庭
口其他“4050”人员(包括“协缴”人员和征地“农转非”参加“双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户藉地址
所属社区 所属街道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市民邮箱
是否在缴纳
社会保险费口是
口否下月是否仍领取失业保险金口是
口否
灵活就业工作内容
灵活就业方式 工作单位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劳动收入元/月
申请人声明
本人自愿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已充分了解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申报资料不含虚假,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将按规定履行每月报告就业情况义务;
本人将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意见: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