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每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依据的就是“岗平工资”和“月平工资”。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139元,月平均工资为5011.58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2017年1月至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04.63元的差额部分,于2017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参保职工
缴费基数怎么算?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04.63元)至300%(15034.75元)进行保底、封顶。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介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4009.27元)至300%(15034.75元)进行保底、封顶,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介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职工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按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5011.58元)至300%(15034.75元)进行保底、封顶,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介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缴费比例怎么算?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基数的27%,其中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