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大同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社保政策2018-08-16李天扬老师

大同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记者从大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2016年1月至年底,大同市陆续开始为城镇社区居民办理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费业务,根据山西省、大同市有关文件精神,与往年不同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方面有了新的政策。

据了解,大同市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每年的参保人数呈逐年递增之势,2016年的参保人数已达43万余人,其中城区和矿区的人数占到30万余人。

据大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居民科负责人讲,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成年城镇居民:

1.普通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90元;2.成年低保对象每人每年90元;3.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不缴费。

二、未成年城镇居民:

1.普通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2.未成年低保对象每人每年40元;3.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不缴费。这位负责人说,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除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以及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与往年一样不缴费外,其余缴费人员均比往年每人每年提高30元。

大同市发布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申报基数通知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的通知》,现就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申报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统计局有关公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作为我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各参保企业自2016年1月起按照新核定的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48元确定,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2242元确定。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自主选择,分别为1632元、2448元和4081元。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201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年记账利率确定为2.97%(月记账利率为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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