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政策2018-08-13王华老师

广州社保转移业务信息

【经办机构】:广州市社保局及各区社保分局(综合科)

【咨询电话】:020-1233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法规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

转入流程办理

申请条件

1、具备广州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2、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3、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3、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资料说明

1、广州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原社保机构核发的个人账户手册或清单(经盖章的缴费清单);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文件;

5、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情况转入接续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后,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广州市社保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3、原参保社保机构确认后向广州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

4、广州社保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

转出流程办理

申请条件:新接收地社保机构同意并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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