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社保转移流程,盘锦社保跨省转移所需材料及规定(2)

社保政策2018-08-13王华老师

2、窗口专管员审查材料无误后,清查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欠费补缴后才能转移),打印“个人帐户明细表”(一式两份)、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一式五份);

3、单位经办人员将“转移单”分别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接收单位公章、接收地保险机构公章及基金转移帐号章后,交回窗口专管员;

4、盖好章的转移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由社保局财务处转出基金。

调入省单位:

1、新参保人员在其他保险机构参加了养老保险,要办理个人帐户储存额转移;

2、单位经办人员在其他保险机构开具转移单和个人帐户基金明细表后,到档案审核人员处加盖业务专用章和帐号章后,再返还转出机构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3、基金到帐后,窗口专管员将转移单及个人帐户明细表信息录入计算机;

4、窗口专管员定期将转移单交社保局财务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6号

服务热线:0427-12333

办公电话:0472-2834305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正常上班

公交路线:

1、乘坐1路公交车到盘锦市人事局公交站下步行40米。

2、乘坐7路、31路公交车到盘锦市政府站下步行530米。

3、乘坐20路公交车到体育场站下步行580米。

4、乘坐4路公交车到油田党校站下步行620米。

5、乘坐28路公交车到盘锦市法院站下步行630米。

6、乘坐19路公交车到公交停车场站下步行630米。

盘锦市社保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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