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手术病种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予以一定比例报销的一种医疗保险待遇。简单地说,就是将上述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来共同负担。
哪三类人员享受门诊报销?
1、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2、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
3、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且按规定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
门诊报销的范围是啥
1、普通门诊医疗费。
定点医疗机构为278家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地区医院、民营医院等);
2、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共有8种,参保人员可在全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手术报销待遇,门诊手术不限制定点医院的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均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检查费、麻醉费、手术费、病理费、留诊观察床位费、处置费、换药拆线费、药品费等与手术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个人只负担固定额度,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六种情况门诊统筹不报销
1、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2、使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的费用;
3、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含家庭病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4、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补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人员未在规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
6、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