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延迟退休方案是由人社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相关部门,会同业内权威专家共同参与起草完成。按照尹蔚民部长提出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表,如果不出意外,延迟退休方案会在明年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正式推出。
三方面原因使延迟退休成为必然
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显著变化,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已是大势所趋。尤其是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未富先老压力陡增,劳动力供给形势严峻。
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逾2.12亿人,占总人口比升至15.5%,据预测,这一比例在2050年将上升至38.6%。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约3个人养1个人,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显然,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和医疗都会带来巨大影响。
而我国现有的退休政策并不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政策源于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1955年,女干部退休年龄被推迟至55周岁。197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男工人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工人为年满50周岁,女干部为年满55周岁。
从国际上看,延迟退休是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据统计,1989年以来,世界上有170个国家推迟了退休年龄。在经合组织的34个国家中,退休年龄都在65岁以上,并且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实行男女同龄退休。
除去应对老龄化,延迟退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的劳动力数量急剧减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其中,2012年比2011年净减少345万人,2014年比2013年减少371万人。如果没有及时必要的政策干预,劳动力供给严重不足趋势将持续。
此外,延迟退休的第三个原因,是社保基金面临巨大压力。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11月20日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