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延迟退休
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延迟退休一时成为网络和社会的热词。
2015年10月,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具体介绍了相关政策的实施时间表,渐进式延迟退休正在一步步向我们走来。人们最关心的话题包括:考虑工资、养老金、医疗保障等因素后,如何选择退休年龄对自己和家庭生活最有利,每个人有没有选择余地?如果延迟退休,会不会对年轻人的就业产生挤压和竞争?
笔者认为,社会上存在对“延迟退休”的两大误解:一是混淆了退休年龄和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概念,担心出现由于个人和家庭无法选择而造成的“爷爷上班,孙子失业”、“身体不好无法提前休息”等不合理情况;二是认为退休年龄调整很快到来,对于未来几年将进入原定退休时点的人影响过大,很多接近退休年龄的人甚至担心,自己即将到来的退休和生活要受到影响。对于第一个误解,需要从概念和认识上加以说明,第二个误解则需要有一些建议和配套政策。
总之,对待延迟退休这个话题,从政府、社会到公众,都需要理性和客观,也需要结合每一个家庭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抉择。
政府是理性的,则会保证决策和执行不会受到非理性声音的干扰,从而坚决有效而又合理地执行中央决定;公众是理性的,则会分析延迟退休对于自己和家庭的影响,有效应对,使自己生活不致过于受到老龄化社会影响。
对于个体来说,实际上是存在两个年龄,一是国家规定的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待遇的“养老金年龄”(PensionAge),另一个是真正退出劳动力市场而不再工作的“实际退休年龄”(RetirementAge)。
很多情况下,人们说起退休年龄是不加以区分的,这就使得人们担心一些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会发生。
“养老金年龄”是一种社会政策,是国家为了防止老年人工作能力下降后陷入贫困而进行的一种转移支付,当国家的政治、经济甚至财政赤字等发生变化时,可以考虑的政策调整,包括提高缴费、调整待遇甚至增加缴费年限或领取年龄等;而“实际退休年龄”是每个人和家庭针对自身财务状况、生活情况等作出的自我选择,也就是不再工作而享受退休后的生活,这完全是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上和潜在雇主进行的双向选择,国家除了相关调控政策外,并不能直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