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越长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决定》明确“老人老办法”,胡晓义解释,即改革前退休的人以前发多少钱以后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改革前的“老人”养老金也会跟着调整。另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老人,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
他指出,过渡期内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另外,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随在职职工涨工资相应增长,以后不管工资是否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都要统筹考虑养老金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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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双轨制”?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中国网访谈时介绍,“双轨制”是一个通俗的说法,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延续下来的退休保障制度来享受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也就是说他(她)退休时,根据他(她)在退休时的工资水平,按照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退休费标准,通常是按照他(她)过去工资的70%—90%左右来发放的,所以它的保障水平是比较高的。
企业职工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原则建立的保险制度,需要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在他退休时按照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来计发待遇。而这种待遇的计发,按照制度设计,不会超过过去本人工资的60%,所以它的替代率水平,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保障制度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待遇差,虽然一直在发展,但两者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导致企业职工和员工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