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而在权益方面,《意见》则提出,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这意味着户籍所带来的附加值越来越少。社科院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表示,户籍改革关键要解决公共资源的要素配置,要让每人的付出得到平等的收益。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籍之后,人员自由流动加大,那么改革的成功与否依托于户籍改革后续的配套制度,如大城市的居住证制度,农村的土地改革制度等。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看来,特别需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城市,却不在此次户籍改革的范围之内。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了城乡二元,却依旧存在大城市与中小城镇之间新的二元体系。
另外一个问题,即便是中小城市里,公共服务均等化显然不是说说就能完成的。
户籍制度改革的困难之一,就是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的资金短缺。唐钧说。
这样的担忧,显然不只是学者所思考的。甚至,在城市市民那里,成为问题。今年初,网络上曾经流传着一个上海年轻母亲写给市长韩正的一封信,其主要内容就是要求上海市政府反省目前让外来务工子女在本地免费获得教育的政策,认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分享了上海本来有限的资源。
户籍制度改革,所要求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真的就是外来人口挤占了本地户籍居民的利益?其实不是这样的,给非户籍的常住居民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并不会增加本地居民的负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举例说,以医疗为例,如果医院的床位按照一个城市的常住人口来配置,比起按照户籍人口配置,那么床位数将会变得更多更充裕。
这样的道理,适用于教育等领域。但问题在于,地方财政有足够的动力来扩大公共服务的资源,以使得均等化不是人均变得越来越小,而是扩大。
为此,中国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发展规划部主任文辉曾提出建议,在推进户籍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城镇的一个分担机制,就是要由政府、企业,包括落户、转移的农业人口自身,由这几个部分共同来解决这些问题。但一直以来,无论是农民自身,还是学者,对户籍改革之后,农民拿地换公共服务的方式,是持反对态度的。
下一步,包括中央对地方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在内的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便成为户籍改革能否有效推进下去的一个关键所在。唐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