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5社保个体缴费额及待遇变化
日前,济南市发布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873元。根据这一数据,济南市人社局依照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公布济南市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24元,上限为11619元。同时将济南市社保缴费年度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将对市民生活和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等问题都有哪些影响呢?记者对此进行了以下盘点。
变化一:社保个体缴费额变化,代扣银行卡内应足额存款
2016年7月起,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月缴费额将有所提高。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纳464.8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最低缴纳695.8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每月最低缴纳852.1元。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提醒: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请及时在代扣银行卡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保卡正常使用。
变化二:2016年1-6月份退休人员本月开领正式养老金
社会平均工资是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计算的必要依据,每年1月1日起至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领养老金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无法按上年社平工资计算养老金待遇,只能暂时领取临时养老金待遇,待退休年度上年社平工资发布后才能计算并领取正式养老金待遇。
2016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后,济南市社保局已对已经发放临时待遇的退休人员重新计算了正式的养老金待遇。今年1至6月份,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临时待遇的8173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于2016年7月领取到正式待遇,并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补发或抵扣金额。重算待遇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表将于本月开始由各社保经办机构陆续发放到企业劳资人员手中。退休人员如需核实自己的待遇标准及补发情况,可通过参保单位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
变化三:在职死亡参保人员一次性救济费开始发放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职死亡的一次性救济费(纳入统筹部分)依据死亡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济南市社保局已对全部系统参数进行了调整、测试、核对,有在职死亡人员的参保单位可以到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