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社保新政策十大看点(2)

社保政策2018-11-27三水老师

【看点六】失业女性生育可领取3倍失业保险金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从今天起实施,规定失业女性生育可领取3倍失业保险金。按照目前我市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新规实施后,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加发最低工资标准1310×80%×3倍=3144元。

【看点七】新增求职补贴 最长可领六个月

  新规在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了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领取期限最长可达六个月。

【看点八】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买医保可享财政补贴

  7月1日起,在佛山市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符合条件并参加居民医保的,将可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最高可补贴544元。此举将使在佛山就读的44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得到实惠。但请注意,随迁子女必须同时参加佛山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种。

【看点九】特定病种 就医要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自2016年7月1日起佛山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患者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就只能去社保局零星报销了。

  【看点十】恶性肿瘤 放疗可单独报销

  佛山人社局公布《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特中恶性肿瘤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事项从本年度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调整为(放疗)和(化疗、热疗)两个门诊特殊病种。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其待遇从受理之日起至当年度社保年度结束日止有效,限额标准:职工为4万元,居民为2万元。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人,取消了原来剩余月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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