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15社保新政策十大看点
【看点一】新旧社保卡可实现跨行转账
从今天开始,可以实现跨行转账。持卡人只需到旧卡所在银行,要求柜员办理旧卡账户合并到新卡即可,且办理时不用交手续费。
社保局并不鼓励大规模的新旧卡跨行转账,因为可能会给银行资金流动和网点业务的办理造成较大压力。建议持卡人可以将旧卡的钱用完毕,然后再开始使用新卡。
【看点二】停止向旧医保卡划拨资金
从今天开始,社保部门将停止向参保职工原医保卡划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简称医保个账),且原医保卡将在适当时候停止使用,在停止使用前,持卡人原医保卡医保个账可以继续使用至余额为零。
值得提醒的是,社保卡激活了才能刷卡使用,因此还没有激活的要尽快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激活。
【看点三】佛山职工可申请跨区医保
从7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制度,市民可跨区选择门诊医保,在参保地、居住地二选一。
资金申请标准方面,按照居民门诊所在区的参保标准作为申请标准。目前南海区居民门诊的参保标准是180元/人,其余四区是120元/人,因此跨区参加南海居民门诊的禅城居民需个人另外缴纳60元。
需要指出的是,每一社保年度最多只能申报一次。
【看点四】工伤伤残职工调整 加发伤残津贴
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对2016年11月30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并在其后仍符合继续领取伤残津贴条件的工伤人员,从2016年12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对2016年12月起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从其首次领取之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2016年7月起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按150元增加,列入以后年度的调整基数。
【看点五】城乡居保变成10个档次缴费
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保从分5个档次变成10个档次缴费,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可申请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提升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可增加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待遇38元~257元。
另外,允许已享受城乡居保待遇(60周岁以上)和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