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绍兴中考中招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有利为原则,围绕优质、均衡、和谐工作主题,着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机制,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评价实行学业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根据《课程标准》、《2014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2014年绍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补充说明》执行。社会?思品、英语、科学、数学试卷题型实行主、客观分卷形式,卷I为客观题,卷Ⅱ为主观题。为确保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采取网上阅卷。所有试题答案必须全部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
3.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100分,体育50分,总计满分为77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开卷考)100分钟。社会?思品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英语考试中继续实行听力考试;数学、科学考试允许使用省教育厅推荐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科学计算器或其他符合教学要求的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2016年起将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4.考试时间。文化学科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中旬。中考体育运动技能测试时间为5月上旬。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前置条件。填报省I级重点高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计划生志愿的考生应达到2A3P及以上等第,填报其他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应达到5P及以上等第,普高体育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和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具体测评办法按虞教体〔2015〕24号《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根据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下发的优良、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别确定为A等、P等、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