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绍兴上虞区特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办法
一、体育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及名额
推荐学校为体育训练基地初中学校、少体校,推荐名额为15名,具体分配如下:
田径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百官中学、城北实验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球类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百官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城北实验中学、春晖外国语学校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春晖外国语学校、百官中学、城北实验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张杰中学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的,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230分及以上;输送到绍兴市及以上运动队的学生文化成绩要符合参加省绍兴市运动会准入标准,五项综合素质测评中的道德与修养在P级及以上;
3.体育运动有特长: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或在绍兴市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上虞户籍应届初三毕业班学生;
4.有虚心好学的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体育特招生录取学校及名额
招生名额共12名,其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各6名(田径2名、球类2名,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2名)。
(四)招生录取办法
按田径、球类、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项目所取得的最优成绩进行排列次序(篮球、足球项目需进行术科测试后,排列次序),择优录取。如成绩相同,则按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体育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艺术类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学习成绩良好。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在480分及以上,五项综合素质测评达到5P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