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市对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报考资格如何认定?
答:对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报考资格的认定,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认定。教育部门负责对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3163责对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进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九、今年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如何办理中考报名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对今年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要按以下要求完成中考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由父母向本人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2016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户口本(如随迁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夫妇结婚证);②申请人居住证(如居住证签发不满3年的,还需提供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已满3年的证明);③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④申请人社保证明;⑤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⑥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二)各报名点负责验核本报名点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负责验核户口本和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收取户口本和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验核人在户口本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及社保、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确认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报考范围,连同申报材料上报区县招生办审批、备案。
(三)经区县招生办审核同意,由各报名点指导在本报名点内报考的随迁子女如实填写《汕头市2016年随迁子女中考预报名表》。
(四)各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为随迁子女摄像,并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供考生和考生家长校对及签名确认。
十、在今年的中考报考工作中,随迁子女什么时候可以填报志愿?
答:在今年的中考报考工作中,随迁子女和我市本地常住户籍考生同一时间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具体的志愿填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十一、我市制定的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何时启动?
答:现在已启动。4月7-8日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