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