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形成1篇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市委解决的重要事项,每年向市委报告1次工作。
11、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12、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长效机制,形成整合、协调、联动、共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使党的建设与群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党组织整建制进社区活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结对村(户)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带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市直机关特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
责任主体:部门党组、党委。
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人。
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发挥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书记作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重点履行好指导(领导)、用人、保障、管理、推动责任。
1、指导(领导)责任
(1)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针对本单位(部门)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和薄弱环节,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