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长效化。要驰而不息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深化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28条办法”,加深对“四风”问题顽固性和反复性的认识,建立党风政风检查制度,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检查,加强对办公现场、审计现场、会场的不定期抽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认真执行审计署新修订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扎牢制度的“笼子”;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转,不留逃避制度管束的“空子”。领导班子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自觉按制度、程序办事,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注重文明审计,在审前调查、现场实施、反馈征求意见中,要充分听取审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平等待人、以理服人。
19.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汲取群众智慧,深入县(市、区)、机关、农村、社区走访调研,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对审计工作的真实声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坚持靠前指挥,深入审计项目一线蹲点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审计现场情况,与审计干部共商破解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大审计调研力度,结合当前、放眼长远开展理论研究,着力破解制约审计科学发展的瓶颈。
五、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必须紧抓不放,党组要通过履行好组织领导、严肃纪律、严肃作风、教育引导、制度建设、强化监督、选人用人、支持保障等八个方面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到位。要围绕五张清单六项制度抓好具体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室每两个月汇报一次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定期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21.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持续开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党组书记和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鼓励审计干部参与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审计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使廉政意识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22.支持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纪检机关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聚焦主业,细化措施,通过加强对领导班子、各处(室、分局)、审计组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点的监督,落实廉政承诺,审计回访等制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护网,把监督责任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