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和《江苏智慧教育行动计划》为指导,以“三通两平台”的建设、应用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为抓手,建设连云港智慧教育云平台,实现教育大数据应用,达到服务于教育管理、服务于课堂、服务于社会目标,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启动连云港市智慧教育云工程。以教育信息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建成连云港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架构先进、服务功能强大的教育云平台。启动智慧校园建设。在数字化校园基础上启动连云港市智慧校园建设,从机构队伍、人员培训、制度与保障,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校园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应用成效六个方面打造连云港智慧校园。全面推动我市学校“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创设高标准的信息化条件,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启动课堂同步“微课”资源建设工程。以我市名校、“名师工作室”等为依托,打造高中、初中、小学全学科,涵盖课堂重点知识“微课”、任务书、课后练习等组成的资源包,利用我市学生自主学习平台,完成学生课前、课中、课后自主学习。逐步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申报工作,以提升考点考务工作质量为重点,继续以创建“六无”考点为工作目标,制定在标准化考点的背景下考务工作的方案、流程、制度,着力提升考点的管理水平、办考水平,以点带面,打造一批国家教育考试示范性考点。
——依法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国民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2016年全市财政性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要达到12%,以后逐年增加。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政府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事业。新建住宅小区要根据学校布点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安排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用地。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立足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开展各项德育工作,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探索各学段品行养成教育的课程体系。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强化美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扎实开展心理辅导和疏导。全市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十三五”完成基础建设2万平方米,主题教育馆和探究实验室达120个,室外拓展、生活体验训练区达40个;健全实践基地课程体系,实践活动项目达120个;建立完善的中小学生实践活动评价体系,逐步扩大学生评价成果的使用范围。鼓励学生积极、理性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管理活动,完善服务网络。
——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进行普通高中青少年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发现、培育机制。提高高中教育国际化水平,建设一批高度整合的国际化课程,办好“创新人才实验班”、“新疆班”以及“中澳VCE班”等。继续推进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或联合培养,大力推行中职高职“3+3”、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培养模式以及落实中职“2.5+0.5”、五年制高职“4.5+0.5”学制模式。深化学做一体教学模式和共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推进技能大赛成果在课堂层面的转化。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强化产教融合,发挥行业企业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完善教师培养与激励制度。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采取联办、托办等多种形式加强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实施师范生提前录取和免费教育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研究调整师范生培养计划与课程实施,调整培养方向,与中小学实际情况接轨。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市级培训品牌项目“青蓝课程”、“千名教师出乡村”、“百位名师百乡行”。完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研究设立“连云港市教师发展政府成果奖”,完善“连云港市优秀教师奖励基金会”管理使用办法,扎实推进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住房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分类分级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实行区域内教师编制总控、岗位总控,由教育部门实事求是地做出安排。
——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系列工程。研究制定并实施“连云港市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启动《连云港市中小学高端教育人才建设规划》。继续实施“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启动连云港市千名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继续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六项计划”有效实施。继续培育“学术领军人才培育对象”100名,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研究能力大赛,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教?研?写”一体化培训活动,力争形成品牌工程。继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自主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
——开展农村教师技能提升工程。继续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育人才梯队建设“领雁计划”》,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竞技计划”》,把教学技能培训与考核竞赛相结合,以赛带训、以赛促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教学技能水平。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走近名师“牵手计划”》,提高乡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拓展乡村教师教育视野。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校本研训基地建设“强心计划”》,加强乡镇中心校研训功能建设,把乡镇中心校建设成乡村教师的培养培训主阵地。实施《连云港市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助力计划”》,提高乡村教师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使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能力。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同台竞技的水平高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住房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分类分级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五、“十三五”时期教育综合改革新举措
通过改革教育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和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办学体制与办学模式、改革管理评价机制机制等,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改革教育分级管理体制。简政放权,增强县级统筹发展教育职能。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与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并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动乡镇参与义务教育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市级统筹规划、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移交区管理工作,加强全市高中发展统筹规划。
——改革与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入实施学校主动发展工程。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校行政和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办学绩效考核办法。职业学校试行校务委员会治理模式,实行校系(部)二级管理体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省市共建,支持高校深化与企业的合作与融合,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改革与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执行省定各类学校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逐步提高师生比。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探索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继续实施区域范围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探索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制度,逐步推进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完善教师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分类聘任、管理和考评,及时处理违反师德教师。
——改革教育教学和课程。以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转变教学方式,丰富学生的学习成长体验;以深入实施“选课走班”和学科教室建设工程助推教学理念升华、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手段升级、教学效果达标;以继续加强课程开发和课程基地建设工程,给学生更多的发展选择,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
——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出台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音乐、美术纳入中考考查科目范围。改进高中学校招生办法,实施多样化的录取形式,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实质、均衡地分配到初中学校,部分普通高中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制度。职业学校实行按规范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
——改革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推进公办学校多种形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制,推行学区化办学和管理,促进教育资源统筹利用,逐步实行学区内资源共享。创新集团化办学机制,在市区推行义务教育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以“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方式,组建5-10个教育集团,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群众需求。力争把建设“江苏海洋大学”纳入省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高校更名考察计划。进一步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到100%的随迁子女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改革管理评价监督机制。建立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政府要把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行政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学校的发展。完善教育督导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督政功效,深化督学责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实现智慧督导。改变以往对学校的评价方式,发挥教育评价的针对性、导向性、诊断性、鉴别性、激励性功能。全面落实加强学校民主制度建设,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健全教育人事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每年交流比例不低于15%,校长在一所学校连任不超过两届。切实加强依法治校,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做好《连云港市教育督导条例》、《连云港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以及《连云港市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等修订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切实推进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协助各级人大、法制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完善教育司法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