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并与本市相关福利政策进行有效对接。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改善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护理条件。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三)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完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制度。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门诊免费服药药物品种目录。
(四)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落实严重残疾人家庭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政策,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摸清全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情况,完善危旧房翻建维修分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彻底解决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旧房改造问题。
三、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一)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依法推动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落实预留岗位、定向招录制度。到2020年,实现所有市属党政机关、各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进一步完善其管理使用办法。完善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继续开展“爱立方”品牌设计和营销。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加大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品牌建设力度,加强盲人医疗按摩的服务与管理。
(二)加快发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制定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办法和残疾人职业适应性训练办法,促进更多残疾人实现融合就业。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规划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在生产设备、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到底,各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20年,各区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满足更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培育形成残疾人新的就业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