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很多试图撇开外企模式、在管理体制上走出一条新路的中小民营企业,但是到最后大都以失败而告终。相反,那些用一种诚恳的态度认真模仿外企管理体制的民企,到最后大都取得了成功。我们至少在20年内没有必要去独创企业的管理体制。建立规则最忌讳的是完全照搬其他企业的规则、最忌讳闭门造车。建立规则时必须寻求广泛的参与,必须让以后将要执行这一规则的人员参与规则的讨论,让他们对规则草案提出自己的意见。人只有在自己参与了某项工作之后,才会积极地支持这项工作。尤其重要的是,只有让执行者充分发表意见,才能够找出规则中的错误并加以纠正。每一份制度或程序文件就是一份送交参议院讨论的议案,只有议会过半数通过,才能够付诸实施。这是最重要的原则。
组织变革,必须导入规则文化
笔者认为,建立规则本身并不困难,困难的在于执行。如果要起草和颁布各种规章制度,只要全力投入,3个月就可以全面完成。但是,如果真正执行到位的话,30年恐怕也难以做到。我总结出了一个规则哲学:1.一开始只颁布能够做得到的规则;2.尽快形成一种规则文化;3.一旦真正形成规则文化,就全面扩大战果,通过规则文化建立起规则化企业。管理体制转型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原则目标明确、充分宣传、充分准备、双轨制。在摧毁一个旧体制之前,必须建立一个新体制的雏形,把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部预先解决掉,一旦进行体制切换,阵痛会降低到最少。
一个现代企业的规则应该包括给以下几个内容:
第一, 明确而清晰的部门岗位职责;
第二, 清楚明确的干部职务任命;
第三, 科学合理的业务运作程序
第四, 一套严谨而完善的人事行政管理体系;
第五, 正式的会议管理制度;
第六, 完善的技术基础;
第七, 培养规则文化;
第八, 严刑峻法。
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必须与现阶段企业员工素质相匹配,对普通员工的民主式管理只能在50年之后实施。
笔者认为,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最缺乏的并不是民主,而是权威和秩序。所以民营企业首先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秩序,建立起高度的权威,必须有俾斯麦和李光耀那样的铁腕手段。
因此,凡有违纪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 决不能姑息纵容。迁就和宽容决不会让违纪员工心存感激而改邪归正,反而会使其变本加厉。因此,只要一出现违规行为,就要立即给予严厉的惩罚,出拳要快、下手要狠、力度要猛、气势要强、压力要大,一定要有新加坡鞭刑那样的震慑作用。一旦有违规行为出现,就要一鞭子抽过去,而且一定要见血,要让违规者感到切肤疼痛。只有这样,公司管理才能够井然有序。只有当民营企业90%以上的员工达到中专或大专学历时,鞭刑才能够废除。但是,严刑峻法必须在员工权益和基本福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是执行公开颁布的各种管理制度;各种处罚措施和手段必须有明文规定的依据,处罚的过程也必须公开化和程序化;必须是法制,而不是人治,;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企业可以没有民主,但必须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