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能力考核:将机关干部学习知识增长情况纳入干部终业绩考核,得分在分(含分)以上的,对当事人按-%进行业绩奖励;得分在-分的,扣罚当事人业绩兑现奖—%;得分在-分的,扣罚当事人业绩兑现奖—%;得分在分以下的,扣罚当事人业绩兑现奖—%。
()学习效果考核:对矿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定期通过理论和实践能力考核,检查学习效果。对考核效果较差的,给予组织人处罚,并睁原因,修订学习计划和方案;对培训效果较好的,给予组织人适当奖励。考核结果纳入矿机关有关人员的终业绩考核。
1、学习评估
根据度培训考核成绩(权重%)、学习活动参与(权重%)、取得的成果(权重%)、知识增长(权重%)加考核成绩计算,对机关干部打分排队。
培训考核成绩:矿内各类培训成绩加权计算。
学习活动参与:按参与次数、发言次数、创新建议采纳数进行打分。
取得的成果:取得本岗位度内各类评比名次,根据名次和项目的评比结果打分。
知识增长:度内提出的建议被采纳,个人文化知识有较大增长,能够完成专业性工作,学习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激励方法()排前名的分级奖励。
()度树立学习型机关干部典型—人,度内奖金系数给予上调,并进行通报表扬,组织宣传、学习。
()对内在学习型干部排名中均进入前名的,作为选拔后备干部的优先条件。
()优先考虑外出学习、考察。3、加大激励力度。在知识、技术、管理创新中获得突出业绩的,给予光荣称号等奖励。同时重奖学习上有突出表现的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三比”活动。一比学习态度。有完整的学习发展规划和目标,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每人每阅读文化、科技书籍6本以上,有读书笔记,撰写论文;二比学习方法。学习方法科学,善于思考,注重实效,不断积累学习成果;三比学以致用,要注意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具备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拥有创新成果。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
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公开竞争机制》,建立能力业绩至上、人人机会均等的公平竞争机制,通过公示拟聘干部岗位数量和任职要求、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理论考核、公开答辩、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程序,按学习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四个方面的综合得分录用机关干部,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激发机关干部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
、继续实行“无过错”免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