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政府、军区关于贯彻落实新《兵役法》、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4)
宁夏征兵网2018-11-23三水老师
(十四)加大就业扶持力度。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在每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根据招考、招聘名额和岗位资格条件、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名额比例进行定向招考和聘用。在录用补充基层专武干部时,必须从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中产生。实施退役士兵“村官”计划,鼓励返乡退役士兵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合伙人须是退役士兵)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自治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规定执行。(十五)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20分;烈士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报考自治区所属院校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复试录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自治区所属成人高校专升本,或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按照全区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比例就读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选择师资力量强、培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实现就业。(十六)完善拒服兵役处罚办法。抓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对拒绝完成征兵任务或者有其他妨碍征兵工作行为的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以及擅自离开部队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2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和出国(境)手续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认真落实廉洁征兵要求(十七)强化思想教育。每年征兵开始前,各级兵役机关要集中时间、分层次进行一次法规法纪学习和反面案例警示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使全体征兵工作人员掌握法规政策、任务要求和廉政规定,强化自律意识。要加大廉洁征兵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征兵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