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课程基地班专业测试合格、以中考总分的85%为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在提前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10.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的考生,一律纳入我校招生计划,按正常标准收费。若录取未满额,则缺额转入我校普通生招生计划。
11.体育、艺术特长生经专业测试合格后,必须与我校签订高中期间特长生培养协议,明确学校和考生双方在校期间应承担的培养、训练、比赛、演出等义务。凡不签订培养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由领导小组通过南通教育网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发布。报名及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相关网站信息,并根据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由我校组织的测试工作将在市教育局职能部门、市招办有关人员指导监督下进行,同时,还将邀请有关领导、行风监督员等进行全程督察。
3.考生及其所在毕业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经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施行。
5.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