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4.报名后,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我校将自行或联合其他学校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内容:体育类(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艺术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5月31日前完成测试。专业测试规程和评分标准由我校制订并在测试前向考生公布。届时,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测试要求、地点和时间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5.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含)的考生方为合格(即报考我校后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6.5月24日上午8:30我校将安排报考课程基地班的所有考生进行物理学习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专业测试后,我校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体、艺合格考生专业测试总分相等,则所报专项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向市招办提供该名单。
8.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自主招生栏将我校填为第一志愿,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录取办法
(1)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下列相应要求,招生部门在提前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同项目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间分别录取,不予调剂,缺额不予补录)。
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40%即可录取。
①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
②已取得省专业队或职业队集训资格;
③参加全国锦标赛(如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U16锦标赛等)获前六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
④参加省综合性运动会获前六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
⑤虽未有比赛成绩但专业水平特别优异,身体素质出众,发展潜力巨大者(如排球专业身高195厘米以上,身体素质和专业成绩特别突出)。此种对象须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人数从严把握。
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55%即可录取。
(2)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80%的考生,招生部门在提前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同项目间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间分别录取,不予调剂,缺额不予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