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征兵网:辽宁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全文(2)

辽宁征兵网2018-08-04才子老师

答: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问:青年征集入伍的基本身体条件是什么?

答:主要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电图、B超、胸部X射线、血常规、尿常规、艾滋病、吸食毒品、士兵基本适应性检测等13项内容。其中身高、体重、视力的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青年最低身高为160厘米,女青年最低身高为158厘米。体重:标准体重为(身高-110)kg,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问:想要应征入伍需要按照什么基本程序来进行?

答:一是网上报名。应征青年必须于8月5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普通高校大学生还要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是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或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其他应征青年按征集地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三是体检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原则上应当在常驻户籍所在地应征。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征。征兵开始后,按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大学生携带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并由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四是走访调查。政治联合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基层单位,安排走访调查,主要调查个人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五是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六是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七是复检退兵。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要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发现身体和政治不符合条件,且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作退兵处理。被退回的在校大学生可选择复学,但因拒服兵役被退回的,按国家《兵役法》规定不能选择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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