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征兵网:辽宁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全文

辽宁征兵网2018-08-04王华老师

2016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和群众了解掌握今年的征兵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日前,记者采访了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参谋长翟松少将,就广大家长和适龄青年关心的征兵有关政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年征兵工作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有哪些、征集办法是什么?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问:对征集入伍的青年,年龄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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