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未申请转专业及申请转专业通过后未报到的,不得依次递补。
(二)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放弃专业调整的,应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三)学生处向上级教育主管申请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过程中,如未获批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四)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和本细则制定的学院实施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辽宁高考2018-08-12李一老师
(一)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未申请转专业及申请转专业通过后未报到的,不得依次递补。
(二)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放弃专业调整的,应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三)学生处向上级教育主管申请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过程中,如未获批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四)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和本细则制定的学院实施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