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房地产税提案解读,2016年全国两会房地产税提案政策
房地产税,这个直接涉及13亿人“居”的税种,并没有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已有四年了,房地产税究竟去哪儿了?它离我们还有多远?究竟会不会成为地方主体税种?一场对话与交锋,并没有因为这个词在报告中未出现,而失去两会代表委员关注。
房地产税去哪儿了
房地产税,曾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而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更是我国重点推进的六大税制改革之一。
在浙江省代表团,记者很少听到有关房地产税的讨论和建议。“在税收法定的原则下,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必须立法先行。而相关立法到了哪一步,目前还不知道,所以大家较少讨论。”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
尽管政府工作报告未提及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改革,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注意到,预算草案报告在“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做好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板块中,提到“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计划安排,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船舶吨税等的立法工作……”
贾康认为,国家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部署的总框架和要求都没有改变,由于目前还存在较大的争议、分歧,在各方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要慎重考虑当前房地产税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
房地产税推出尚需时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认为,试点城市征收房产税是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房价调节作用也不显著。
在四川代表团,围绕房地产税征收话题,也有观点交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孙明认为,当前形势下征收房地产税不合时宜,特别是房地产业上下游关联产业百余种,如果受到牵连,则会影响就业。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汉源县永利乡古路村党支部书记骆云莲则坚持,房地产税应该收。
关于时间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说,目前针对房地产税收的立法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方案,因此房地产税推出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