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小产权房热点解读,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小产权房提案
“小产权房如果全部销毁,那将是极大的资源浪费,能不能将部分小产权房转为经济适用房,完善手续后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小产权房这个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昨日,3名代表委员分别提交议案提案,就小产权房妥善解决问题提出建议。
郭松海(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
解决小产权房要区别对待
郭松海认为,小产权房是在城镇化迅速发展,而集体土地法规体系又不健全的大背景下产生发展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是一场体制、政策和民生的艰难博弈,任何极端一刀切的解决办法,都是不现实也是危险的。特别是用拆除等方式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不仅会激化矛盾,也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
“对小产权房,应当区别对待。”郭松海说,对于占用耕地建成的违法住宅开发项目,必须严肃查处、清理,该拆的拆,该停的停。对于开发商占用耕地参与小产权房开发获利的,政府要没收、罚款。此外,还要追究地方各级领导的责任。
而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开发的住房,郭松海的建议是“经合法程序,将其纳入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之中”。郭松海认为,对大量此类住房进行拆毁,不仅社会成本高,还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可以经合法程序将其转为保障性住房,这样不但可以扩大城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市场供应,还能起到平抑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作用。
可通过核准身份,补办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从而获得国家房屋产权证。对于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这部分城里人,如果长期定居,也可以向当地村镇申请农村户口,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按标准向集体缴纳宅基地使用费,赋予土地使用权,以发放农村房产证。
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尽量利用经济手段解决
“与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开发成本能低过1/3,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蔡继明委员认为,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其价格优势,由于小产权房不需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村集体牵头开发,也省去了开发商,而建筑商就是当地农民,最终成就了小产权房市场价格低廉的决定性因素。
蔡继明认为,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通过搞小产权房获取的收益,与征地获取补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