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热点解读,全国两会关于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提案(2)

两会专题2018-06-05王新老师

李 林

法治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功效在于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应当切实负起依法治国的领导之责、推进之责、协调之责、监督之责,不断推进地方、部门和行业的法治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依靠人民这个主体。在我国,依法治国不是依法治民。人民不是依法治国的客体(对象),而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是人民自己意志之追求,人民自己利益之保障,人民自己权利之维护,人民自己幸福之依托。因此,每一个公民不仅有尊重法治权威、维护法治秩序、恪守法律规范的义务,而且有参与依法治国进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责任。(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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