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种类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加班分为三类:工作日超时加班、双休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二、加班工资标准
1、工作日超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特别注意:不能补休、调休的,才支付,如果安排补休调休的,不支付】
注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不区分工作日超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均按照150%支付。
注2: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没有工作日超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只有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才支付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
2、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附《劳动合同法》第18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对加班工资的基数,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
4、经过以上3步仍不能确定的,按70%为计算基数。
5、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16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20元)。
四、2016年劳动节加班工资计算
1、劳动节(5月1日)加班的属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如果在劳动节当天加班的,最低可获得251.04元加班工资,比去年增加了2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