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决定从2016年6月起,市级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资经费由市财政拨付单位,单位自行发放到个人工资卡。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即,原实行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继续实行离退休费财政统发,从2016年6月起,市级全额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单位自行发放。
为了确保全额事业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昨日,市财政局召集市级69个全额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市级全额事业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与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等准备工作,保持单位人员原持有的工资卡不变,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加强财务核算,按程序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确保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不受影响。
实施市级全额事业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是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必然要求,将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便于单位加强人事、绩效考核以及工资发放管理,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管人、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事业单位有职、有责,不断激发事业单位干事创业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