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无小案漠视拖延酿大祸(2)

劳动仲裁2018-11-28李一老师

  2016年12月,因多次索要加班费无果,吴先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吴先认为公司应支付这期间的加班费。在劳资双方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吴先诉至仲裁委员会并获支持,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遂诉至珠海市金湾区法院。

  公司认为根据其《考勤管理制度》,吴先的上班时间以《考勤IC卡刷卡原始记录》为准,以《日清卡》为辅,公司一直以来都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发放吴先的工资,所以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差额。

  而吴先认为,公司有义务对工资支付台账保留两年,公司依据单方制作的《考勤管理制度》没有依据,且《考勤管理制度》没有经单位员工代表表决通过,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承办此案的法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能证明吴先加班时间的《日清卡》应由公司提供,公司不能提供则承担不利后果,而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公司应保存工资支付台账至少两年。但公司只提交了《考勤IC卡刷卡原始记录》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且该记录没有吴先本人签名确认,而有吴先签名确认的《日清卡》公司只保存了两个月以内的记录。所以法院最终采信了吴先统计的加班时数,以平日加班工资按1.5倍、周末按2倍计算,公司还需支付吴先9857元。

  吴先一案掀起索赔加班费狂潮,结果该公司接连败诉,每年成本提高几千万元。

  案例4:工作纠纷没解决 三男子捅死副主管

  2016年3月6日晚,在深圳龙岗区横岗六约牛始埔一工厂门口,3名工人持刀守候在副主管下班的必经路上,持刀追砍副主管,导致被害人被捅多刀跑出50米后倒地身亡。

  当天晚上,3名工人和被害人发生了争吵和打斗。其中有人朝被害人身上猛捅几刀,被害人受伤浑身是血,就朝马路南边的方向跑,跑了50多米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警方在路边的花圃中找到了3名工人丢弃的3把行凶尖刀,还在工厂抓获了其中两名行凶者。

  据龙岗警方称,被害男子是附近一家工厂的副主管。3名行凶男子也是该厂的工人。3名工人追捅副主管的原因是工作安排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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