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