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乙肝被拒绝录用获赔6万(2)

劳动仲裁2018-11-28王新老师

  代理律师:

  特殊求职者应熟知相关法律

  作为何健的代理人,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建琪说,目前正是毕业大学生集中就业时期,大学生中也有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很担心就业会受影响。通过这个案子,大学生们应该进一步明确:企业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同时,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在食品制造业从事非生产经营的工作,如人事、行政等。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除了某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餐饮业、制药业和从事药品经销的工种以外,乙型肝炎患者都可以照常工作。

  肖建琪说,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已经签约却因为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解约的,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立案,也可到法院打官司。虽然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也鲜有成功的案例,但乙肝患者要坚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他说,《就业促进法》是乙肝患者的有力武器,按照其规定,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继续履行合同的两倍标准向劳动者赔偿。

  对话何健: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

  30日,记者与何健就此案有了一段对话,他通过媒体向乙肝患者呼吁:乙肝病毒携带者们拿起法律武器吧。

  记者:是什么原因让你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何健:大学生入学体检、企业招工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等各种体检标准中,均设置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标准,将众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公民挡在入学、就业和任公职的门外,而这部分人在全国多达1.2亿。这种歧视不仅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无尽的痛苦,也给他们的家人造成了诸多伤害。

  面对这些歧视时,许多人选择了默默承受,但也有人勇敢站出来,包括我。因为目前各种维护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法律纷纷出台,使乙肝病毒携带者在遭遇入学、就业歧视的时候有了法律武器,有了底气,才能在遭受乙肝歧视时不再默默承受。

  记者:今后有什么打算?还会继续应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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