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乙肝被拒绝录用获赔6万(3)

劳动仲裁2018-11-28才子老师

  何健:不想再去应聘了。虽然说这个案子的结果我还是满意的,但这一年来的维权路,要说对我没有造成一点阴影,那也不现实,那种纠结只有亲历者才能体会。这次和解让我拿到了赔偿,以后我想自己做一点小生意。

  不过,我还是要鼓励其他乙肝患者大胆去应聘,毕竟我们有法律保障,那些我们该有的权利不应该被漠视,你首先得自己努力去争取,才能引起更多重视。

  记者:通过这一年的维权路,你对乙肝患者维权有没有什么经验可谈?

  何健:有3条经验:一,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在就业中受到歧视,可依《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提起诉讼。

  二,如果报考公务员受到歧视,可依《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项申请行政复议,并可依《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

  三,如果在大学入学中受到歧视,可依《教育法》第八十一条,向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乙肝病毒携带者平时应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方法。注意收集乙肝歧视的证据,包括语言、文字或其他形式的证据,以备随后申诉、诉讼或采取其他救济方式时使用。如果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在维护自己权利的过程中就有据可依,理直气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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