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说,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中,一些法院和其他部门还提出,希望对人事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一并作出解释和规定。经过研究,考虑到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律体制目前还在改革之中,虽然一些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开始受理人事争议案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人事争议的处理与劳动争议的处理在我国现阶段还是采取两种不同的模式,因此人事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留待今后专题研究比较合适,该司法解释未作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司法解释现在取名为《解释二》,只要司法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及时出台《解释三》,核心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满足广大劳动者的需求和审判实践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