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抚养关系,继父房产可继承
苏女士问:我母亲再婚时我才12岁,现在继父去世了,遗留有一套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黄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只要你和继父之间存在扶养关系,你对继父遗留的房产就有继承权。
未办收养手续,赠与不受影响
覃女士问: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养母将房子赠与养女并办理了公证,内容是:养母将房子赠与养女。请问赠与关系有效吗?
黄律师解答: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养母将房子赠与养女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也没有特别约定以收养关系有效为赠与生效的条件,赠与关系就是有效的,不会因收养关系无效导致赠与关系无效。
申请劳动仲裁地,可考虑自身便利
苏先生问:我在一注册地在江西的建筑公司工作两年多了,工作地一直在南宁,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在哪里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呢?
黄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你可以根据有利于本人的便利条件、利于生效文书执行等因素综合考虑管辖机构。
不履行协议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
郑先生问:我打算租赁经营一块地,与出租人已达成协议并支付了数千元的定金,现出租人却将地租给别人,我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吗?
黄律师解答:当然可以。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