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买房补贴优惠新政策,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

经济政策2018-08-18三水老师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深入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努力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加强企业帮扶。坚持和完善“一企一组一策”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市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问题收集信息化、服务流程规范化、调度督查制度化,定期开展企业帮扶的实施、反馈、调度、通报、督查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易企网”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切实帮扶企业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涉企资金要尽快落实并拨付到企业。市级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支付,要分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和60日内正式下达。市财政收到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要在30日内全部分解下达到市本级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建立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对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各级财政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妥善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营改增”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人工、社会保险费、电力、物流等成本。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2016年,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不作上调,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对亩均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实行政策激励,对企业自建多层厂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平方米100-300元补助,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项目租用或购买标准化厂房给予租金奖励或贴息补助。继续执行现行基本医疗保险降率政策。无社会保险欠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在2016年度内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缓缴期间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补缴的费款免收利息、滞纳金;补缴后允许其继续申请缓缴。支持大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国土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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