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由各区运用计算机进行对考生肖像信息统一采集。
4.报名序号编码方法详见《金华市中考管理规程》(另发)。
三、考试
(一)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1、12日:
6月11日 上午: 语 文 9:00-11:00
下午: 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填报志愿) 15:30-16:00
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区教育局(分局)认可,可以免英语听力测试,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按《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2.文化科目考试组织
考试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教育局(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各考点监试工作人员(包括流动监试、场外监试人员)由市招生办牵头,三个区统一交叉调配,组考工作要求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另发)。
各区教育局(分局)要按照试卷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试卷保管室的建设,认真落实试卷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
3.文化科目试卷评阅
2016年学业考试文化科目评卷工作继续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卷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分担,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二)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金华市教育局有关实施细则进行。
(三)信息上报、合成与发布
各区教育局(分局)必须于5月25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报市招生办。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市招生办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四、录取
(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分为三批进行:第一批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第二批为其它普通高中;第三批为3+2计划的学校、普通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