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金华中考2018-11-25李天扬老师

高教网教育为方便考生,整理了金华市区2016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文,望考生严格遵守制度,认真填写,同时祝愿考生能够达成自己的梦想!

金华市区2016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市区户籍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非市区户籍学生除符合市区户籍学生报考条件外,要求在市区有完整的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4.金华市艺术学校和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条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即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至4月2日,逾期恕不补报。

凡201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16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在本市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跨区就读)可在所在毕业学校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和非市区学校就读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考。非市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县(市)报考,欲在市区报考的,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分局)审核,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非本市区户籍考生还需提交所在区教育局(分局)同意报考的审核表];往届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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